发布时间:2009-03-26 访问次数:
2009-03-26 08:02
来源:华龙网
国企招人应届生不低于70% 科研单位高校每年聘3000人 我市出台10大措施,力保今年12.9万大学毕业生就业率达到85% 华龙网讯 昨日,在重庆市200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上,市委、市政府对今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作出部署,提出十条举措力保我市今年12.9万毕业生年终就业率达到85%的目标。十项措施包括:今年起,国有大中型企业要向政府提供未来3年的人才招录计划,保证每年新录用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不低于人才引进总数的70%;2009年将招募5070名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基层;今年开始连续三年,各高校和科研单位要按本单位职工总数的5%左右聘用高校毕业生(目前测算每年可接收毕业生3000人左右)。 包括市教委、市国资委、市人事局、市劳动局、市财政局等21个市级相关部门、41个区县政府分管领导和相关负责人、50所高校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共计350余人参加了会议,这也是我市首次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专门召开如此大规模的市级会议。 高校人才吸引跨国企业 “重庆高校的人才,已经形成吸引外资重要的生态环境。”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奇帆表示,近5年来,重庆高等教育为社会培养输送了大学毕业生60万余人。 “现在吸引大的跨国公司来渝投资,我们很少用税收优惠、土地便宜、劳动力便宜这些概念去招商引资,”黄奇帆认为,更重要的是,重庆有50多所大学,每年有10多万大学毕业生。 85%就业率任务艰巨但有信心 “今年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比较严峻。”黄奇帆说,一方面是由于我市今年的高校毕业生数量有12.9万人,比去年净增了1.8万人。另一方面,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整个社会的就业形势也受到影响。 黄奇帆表示,2001年到2007年,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基本保持在90%左右,而今年,市委、市政府提出了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85%的目标,并提出十条全面并具实际操作性的措施。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仍在蔓延的情况下,这个任务是非常艰巨的,但他对此目标的实现充满信心。 解读 一是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公益性岗位就业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二是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三是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由政府补偿学费,代偿助学贷款;四是对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在研究生招录和事业单位选聘时优先录取;五是对参加国家面向基层专项计划的,给予生活补贴,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高职(高专)员工可免试入读成人本科,今后相应的自然减员空岗全部聘用参加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 目前,我市已确定2009年将招募5070名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基层服务。为缓解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压力,政府将进一步扩大高校毕业生到基层的选拔数量,计划将“重庆市农村乡镇人才队伍建设计划”中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由原来的800名左右扩大到4000名-5000名左右,毕业生的服务范围由原来的国家级贫困县扩大到非国贫县,招募对象由应届毕业生拓展到往届毕业生。 招募5070名毕业生到乡镇基层 1亿作毕业生创业基金 市里出台了《关于促进老员工自主创业的意见》,准备设立老员工自主创业资金,建立创业孵化基地,实行税收优惠和收费减免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在小额担保贷款基金中,专门设立了1个亿作为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 国企吸纳1.3万人 从今年开始,国有大中型企业要根据实际向政府提供未来3年的人才招录计划,保证每年新录用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数量不低于人才引进总数的70%。国企去年招录老员工6500人,今年将招录1.3万人,增加一倍。 中小企业和民企招毕业生有补贴 工商、税务、财政等部门要联合出台鼓励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吸纳毕业生的优惠政策,对一次性接受应届高校毕业生10名以上,稳定就业一年以上的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可由政府提供一次性财政补贴,补贴标准按每人1000元计算。各区县和市级相关部门要为到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档案管理、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等方面的服务。对灵活就业并符合规定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高校、科研单位每年聘三千人 从今年开始连续三年,各普通高校和科研单位要按本单位职工总数的5%左右聘用高校毕业生,聘用期限最低一年。 根据目前的数据测算,全市普通高校和科研单位每年可接收毕业生3000人左右。 对接收高校毕业生的单位,由市财政给予一定补贴。 今年定向免费培训6500名待就业毕业生 为进一步提升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能力,实现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有效对接,重点针对电子、软件、化工、汽摩、装备制造等行业需求,以提升毕业生的技能为重点开展定向培训。 一是培训工作由劳动、人事、教育部门、相关企业和中介机构等承担。培训对象为待就业高校毕业生。在经过3-6个月的培训后,与企业签订就业协议,实现定向就业。 二是财政按照每人2000元(3个月)高校毕业生的标准提供培训经费,实行免费培训。个别特殊专业,如果培训经费超过2000元,超过部分由员工承担。培训经费实行分期支付,承担高校毕业生培训的单位在完成培训、实现稳定就业一年后可领取全部培训补贴。 三是整个培训工作由劳动保障部门牵头,人事、教育部门共同推进实施。2009年完成6500名待就业毕业生(总数的5%)定向培训任务。 增建毕业生见习实习基地 目前我市已建立市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实习基地20家,区县级基地53家,已接收高校毕业生2000余人。为缓解当前的就业压力,一是今年市里要加快高校毕业生见习实习基地的建设进度,全市建成市级高校毕业生见习实习基地100家(每家50人),区县级100家(每家20人),使每年接收高校毕业生的规模达到5000人以上。二是要提高政府对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的补贴标准,由原来每月150元提高到每月300元。 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兵役 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既是响应国家号召,履行公民义务的需要,也是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的重要形式。 一是要建立健全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由政府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的政策。 二是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国家予以优先。 三是高校毕业生退役后参加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考试,实行优先录取。 四是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可进入普通本科学习。 五是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 完善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体系 一是整合资源,把教育、人事、劳动等市级部门的资源进行整合,进一步完善市场平台,拓宽就业渠道,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多就业机会。 二是提供全方位服务,各级政府公共服务机构要为毕业生提供档案、户口、人事代理等方面的服务,为毕业生就业提供方便。 三是要加强就业信息化建设。 四是加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设立高校员工就业指导专项经费,加大就业指导服务力度。 就业困难毕业生可获援助 对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要进行多方面的援助。一是对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在社区就业岗位就业,与社区公益性劳动组织签订1年以上劳务协议并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5000元。二是各类职业介绍服务机构为登记毕业生提供职业介绍服务,签订劳动合同6个月以上,按每人不超过100元补贴给职业介绍机构。三是对组织高校毕业生开展职业培训的,按每人每年600元补贴给培训机构,参加职业鉴定的,根据职业鉴定等级标准,按每人100-990元补贴给职业鉴定机构。 此外,相关部门要着力帮助解决2000名以上家庭经济困难和“零就业”家庭未就业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各高校、区县要继续实施对家庭困难毕业生“一对一”的就业援助,为他们提供更加丰富的岗位需求信息,提供必要的求职补贴等帮助。 |